一、申报范围 在开发区行政区辖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和房屋出租备案。 二、单位房屋新建翻改扩建权属登记 企业需要递交以下文件: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在开发区房管处索取表格)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新建可免此项)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规划定点图) (5)、土地使用权证 (6)、竣工验收备案表 (7)、房屋竣工平面图 (8)、开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 (9)、单位法人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房地产交易 国有土地上的单位企业房屋交易: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公司企业章程 (4)、单位公司相关权力机构的同意文件 (5)、房地产买卖契约(开发区房管处领取) (6)、公司营业执照和相关人员复印件 国有土地上的私有房屋交易: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卖方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4)、买方身份证 商品房权属登记: (1)、购房合同原件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产权证明书原件 (5)、契税完税证(第四联) (6)、徐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第二联) (7)、产权人本人不能亲自申请登记的需要带产权人的印章 四、租赁监理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租赁合同(开发区房管处领取) (3)、相关人员身份证 (4)、公章、私章 五、办理程序 权属登记: (1)、申请填表:当事人到开发区房管处领取登记申请表。 (2)、受理登记:当事人携带身份证件和印章到开发区房管处受理登记。 (3)、缴纳费用:按照收费标准交纳房产登记交易和相关税费。 (4)、审批缮证:工作人员对所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上报市局审批后,在市局计算机缮证、核对、盖章后取回发放。 (5)、领取权证:当事人凭有效身份证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租赁备案: (1)、提供相关当事人身份证件和房产证件 (2)、签定合同 (3)、交纳税费,办理备案手续 六、承诺服务时限 房屋权属登记交易为20个工作日 租赁监理备案为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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