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企业需要递交以下文件: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投资人签字或盖公章。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3)、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外方的银行资信证明、中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办事程序:受理材料合法齐全,1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 50元/户。 4、办理机构:徐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 二、外商投资企业核准及批准证书 (一)、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 1、设立需要递交以下文件: (1)、关于审批章程、可研、合同的请示(原件二份); (2)、根据审批权限,提供开发区管委会转报文件; (3)、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章程、可研报告、合同; (5)、外方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董事长委派书、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企业经营场所证明; (8)、委托授权书; (9)、质监局赋码通知单; (10)、按项目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如规划、环保、消防、卫生等)。 2、办事程序:受理材料合法齐全,5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 50元/户。 4、办理机构:徐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外经贸窗口 (二)、外商独资企业设立: 1、设立需要递交以下文件: (1)、关于审批章程、可研的请示(原件二份); (2)、根据审批权限,提供开发区管委会转报文件; (3)、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章程、可研报告; (5)、外方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董事长委派书、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企业经营场所证明; (8)、委托授权书; (9)、质监局赋码通知单; (10)、按项目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如规划、环保、消防、卫生等)。 2、办事程序:受理材料合法齐全,5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 50元/户。 4、办理机构:徐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外经贸窗口。 (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增加经营范围): 1、提交资料: (1)、企业关于增资(增加经营范围)的请示(原件二份); (2)、根据审批权限,提供开发区管委会转报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复印件; (4)、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5)、章程、合同修正案原件; (6)、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2、办事程序:受理材料合法齐全,3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 50元/户。 4、办理机构:徐州市外经贸局外企处。 (四)、外商投资企业减资: 1、提交资料: (1)、企业关于减资的请示(原件二份); (2)、根据审批权限,提供开发区管委会转报文件; (3)、原合同、章程及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或决定; (4)、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5)、审计报告复印件; (6)、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附债权人名单),债务清偿或债务清偿说明原件; (9)、三个月内在省级以内报纸上连续公告3次(公告复印件); (10)、其他相关文件:如国有资产转让需要资产评估报告。 2、办事程序:受理材料合法齐全,3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 50元/户。 4、办理机构:徐州市外经贸局外企处。 (五)、外资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 1、申报条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加工贸易能力证明、从省EDI中心领取加工贸易业务安装软件。 2、提交资料: (1)、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 (2)、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 (3)、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 (4)、加工贸易合同。 3、办事程序:受理材料合法齐全,3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50元/户。 5、办理机构:徐州市外经贸局外企处。 (六)、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 1、提交资料: (1)、企业关于股权转让的请示(原件二份); (2)、根据审批权限,提供开发区管委会转报文件; (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4)、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5)、章程、合同修正案原件; (6)、新受让方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新受让方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8)、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复印件。 (9)、其他相关文件:如国有资产转让需要资产评估报告。 2、办事程序:受理材料合法齐全,3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 50元/户。 4、办理机构:徐州市外经贸局外企处。 (七)、外商投资企业合并或分立 1、提交资料: (1)、企业关于双方合并(分立)的请示原件二份; (2)、双方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3)、企业合并(分立)协议原件; (4)、双方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复印件; (5)、企业合并(分立)后的合同、章程原件; (6)、双方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7)、双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及上年度审计报告; (8)、3个月内省内报纸连续公告3次。 2、办事程序:受理材料合法齐全,3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 50元/户。 4、办理机构:徐州市外经贸局外企处。 三、工业项目环境预评审: 1、需要提交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企业可研报告、章程、合同(合资); (3)、公司经营场所证明及产权证明; (4)、企业环境影响申请表(一式伍份)。 四、外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 (一)、外商合资(合作)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法人登记) 1、需要递交以下文件: (1)、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2)、企业可研报告、章程、合同;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外经贸局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5)、外方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及翻译件,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产负债表; (6)、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及翻译件; (7)、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董事长委派书、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8)、公司经营场所证明及产权证明; (9)、需要进口物质清单; (10)、委托授权书原件; (11)、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须提供国资局出具的资产评估文件; (12)、环境影响评估表(工业项目); (1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前置审批的项目如卫生、土地、中介等)。 2、办事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3、承诺服务时限:材料合法齐全,7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注册费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部分按0.8‰收,1000万~1亿元人民币部分按0.4‰收,1亿元人民币以上部分免收;工本费10元/户。 5、办理机构:徐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 (二)、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法人登记) 1、需要递交以下文件: (1)、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2)、企业可研报告、章程;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外经贸局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5)、外方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及翻译件; (6)、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及翻译件; (7)、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董事长委派书、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8)、公司经营场所证明及产权证明; (9)、需要进口物质清单; (10)、委托授权书原件; (11)环境影响评估表(工业项目); (12)、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前置审批的项目如卫生、土地、中介等)。 2、办事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3、承诺服务时限:材料合法齐全,7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注册费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部分按0.8‰收,1000万~1亿元人民币部分按0.4‰收,1 亿元人民币以上部分免收;工本费10元/户。 5、办理机构:徐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 (三)、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办事机构设立登记 1、名称核准提交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总公司法人签字、盖公章。 (2)、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企业工商登记需要递交以下文件: (1)、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的执照副本、章程复印件;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章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需经审批的,应提交审批文件。 3、办事程序:受理、审核、核准、发照。 4、承诺时限:材料合法齐全7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登记费300元/户。 6、办理机构:徐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 五、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 (一)、名称变更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原件)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 3、章程、合同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住所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章程、合同修改协议; 4、住所使用证明及产权证明;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三)、经营范围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四)、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增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产负债表; 6、三次减资公告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五)、经营期限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六)、投资者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七)、法定代表人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八)、股权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股权转让协议; 6、合营他方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7、新股东为有限公司的,提供资产负债表 ; 8、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转让股权,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此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文件; 9、股权受让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10、营业执照复印件 ; 11、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九)、董事(监事)备案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新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和原董事(监事)的免职文件; 3、新董事(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4、董事(监事)会成员名单;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撤销分支(办事)机构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登记证)复印件;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一)、其他事项备案 1、实缴注册资本: a.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b. 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c. 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权质押: a.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b. 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c. 董事会决议; d. 投资各方同意的质押合同; e. 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不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修改: a.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b.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c. 新章程; d.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外资企业变更登记: 1、办事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2、承诺服务时限:材料合法齐全,7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变更费用元。 4、增资部分注册费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部分按0.8‰收,1000万~1亿元人民币部分按0.4‰收,1 亿元人民币以上部分免收;工本费10元/户。 5、办理机构:徐州工商局大厅。 六、办理组织机构代码、IC卡 (一)、所需递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单位公章; 3. 法人代表(护照)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赋码单 (二)、办事程序:受理、核准、发证。 (三)、承诺服务时限:代码证书5个工作日,IC卡3个月 (四)、收费标准:工本费及IC卡费用148元/户。 (五)、办理机构: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七、银行开户和外汇登记: (一)、银行开户应提交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章和财务章; (二)外汇登记应提交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章程、合同(合资);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章和财务章; 6、开户申请书。 办理机构:徐州市外管局 承诺服务时限:1个工作日, 八、办理税务登记 (一)、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资料)、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2)、企业章程及复印件; (3)、外资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4)、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5)、银行基本账户证明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及复印件, (7)、房产证明或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8)、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表及附页; (9)、会计证及会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承诺服务期限:3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25元/户(正、副本各一) (四)办理机构:开发区国税分局大厅。 备注: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或特种行业的企业和个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如纳税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还应报送进出口经营权批文或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其他许可证及复印件、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 如纳税人有法定情形的关联企业,还应提供纳税人的关联企业的名单、相互关系及地址及复印件。 九、海关注册登记 (一)、提交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2)、企业章程、合同(合资)及复印件; (3)、外资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4)、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5)、银行基本账户证明及复印件; (6)、国税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7)、房产证明或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8)、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9)、外经贸局对合同、章程的批复; (10)、报关专用章印模,企业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私章印模; (11)、自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登记表。 (二)、承诺服务期限:1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100元 (四)办理机构:海关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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